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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四要”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

2013-09-03 10:19:18

  我校组织学习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

  本网讯  按照市纪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玉纪通[2013] 12号)的文件精神, 8月21-22日,我校组织了专题学习。校纪委书记万舰航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是落实中纪委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群”教育活动,深入到群众中“接地气、增智慧、强本领”,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作为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之以恒的职业要求和行为准则,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三要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四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纪委规定,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政治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正和廉洁自律方面反映不好的人员,一律不得选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表率意识、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廉洁意识,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努力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监察室 汪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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