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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1 16:13:06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281010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的干部的主渠道,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党校的主课是对学院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研究机构,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针阵地。党校具有作为思想库的优越条件,能够为党委和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和对策研究成果。党校市党的精神、文化汇聚之所,是对党员干部传承党的精神力量、夯实党员干部精神依托的神圣殿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为目标,深化以教育为中心的各项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强化“科研立校、精品兴校”的意识,把我校办成先进理论指导的、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领导干部的学校,使党校成为“干部爱来、学员接受、领导满意、社会好评”的学校,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督办重质效,巡察整改工作初步完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3日至5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玉溪市委党校进行了巡察,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随后,校党委直面问题明责任,将整改落实作为党校工作核心任务,切实承担起抓巡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于7月24日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提出了35项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部门、完成时限等内容。在整改过程中,校党委加强汇报请示工作,多次向市委领导、市委巡察办、市纪委汇报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实行台账销号管理,整改严肃认真、突出重点、聚焦关键、立行立改,对问题不等不靠,从同城接待、领取职称评审费等突出问题着手,聚焦重点问题,对班子建设、干部管理、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内部管理、八项规定和“四风”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从严管理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对原有的一些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整改内容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等3大项11小项35个子项。

2、抓改革强创新,深化改革高位推动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主持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议,聚焦重大问题、重要任务、重要方案,牢牢把握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实施“七抓”并举措施,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纵深发展。一是抓学习,把方向,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抓机构,订制度,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校领导分工设立四个改革专项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4个制度,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三是抓统筹,建机制,深化改革形成改革专项小组、校改革办、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听取分管校领导改革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四是抓规划,争一流,制定印发《中共玉溪市委党校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涉及内容共计22 项,明确改革举措内容、协调小组、牵头部门、启动年度、完成年度、改革路径、主要成果及出台时间8个方面的内容;五是抓计划,定任务,形成《市委党校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任务书》,明确改革任务共计45项;六是抓宣传,办简报,创办《玉溪党校改革简报》,编辑《玉溪党校改革简报》9期,其中《玉溪改革简报》刊登我校上报的信息共3篇;七是抓督查,月通报,每月通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印发《关于填报我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任务书落实情况月报表的通知》(便笺〔2017〕012),实施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月报通报制度。

3、抓党建促提升,党建工作卓有成效

党校党建工作是推动党校事业发展的坚强保证。校党委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逐层逐级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党委会全年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9次。规范和细化基础党务工作,建立党务工作“一本清”和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完成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2个后进党支部正在整改升级,支部换届选举统一开展。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以校园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公示公开栏等为载体,及时发布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信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办法,推进治理庸懒散问题,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积分制、党费日、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实。

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型党校建设,完善学习常态化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党课、支部会、“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活动、法宣在线学法和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着力加强全体党员思想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使广大党员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思路更清,工作干劲更足。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并在自学的基础上联系党校建设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结合各自工作进行深入思考研究。截止12月底,共举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

舆论宣传方面,学校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领导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市委信息综合室报送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亮点和特点,加强与玉溪网沟通,认真做好学校中心工作的视频新闻,及时准确上传我校门户网站。截止目前,共报送党委信息29条,采用7条,视频播报12条,校园网发布新闻报道300余条。精神文明建设以玉溪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和学校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组织开展好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和“学习市民公约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坚持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成功承办了玉溪市第32期道德讲堂总堂,参加“道德讲堂”志愿服务17场次。同时,组建市委党校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围绕“三关爱”主题,组织开展社会宣讲、网络文明传播、文明宣传、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使弘扬志愿服务的精神在活动中得到了体现和升华。

作风建设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集体讨论决定。支持校工会、团支部、妇委会根据自身优势开展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党校发展凝心聚力作贡献。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落实节假日带班值班制度。规范校领导上班签到和报备,严格执行教职工上下班打卡制度,促进作风持续好转。

4、抓扶贫促攻坚,脱贫工作巩固提升

学校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和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对照脱贫标准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协调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在脱贫攻坚联系点羊街乡坝木村委会落地并加快推进力度,实事求是的与县乡村三级一道共同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农合农保催缴、农危房改造和结对帮扶等基础性工作,切实发挥挂包帮单位的作用,巩固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

脱贫攻坚工作在学校“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全年在党委会上研究脱贫攻坚工作5次,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深入联系点结对、帮扶、调研、指导、督促、检查110人次(其中:校领导共16人次),全年共争取协调划拨捐赠332.3万元,学校与坝木党总支签订共建协议书,5个在职党支部64名党员与坝木党总支开展“机关联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贫困群众,机关党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活动,校领导在坝木村委会讲授专题党课3次。坝木贫困行政村满足村脱贫9项指标,贫困户脱贫6项指标,贫困发生率额为2.3%,可以撕下“贫困”标签。

5、抓中心谋发展,干教培训稳步推进

教学突出主业主课,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教学安排中的比例达79.2%,其中党性教育占30%。与市委组织部联发《关于2017年度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规范科学地设置教学内容,着力创新教学方式,推进案例式、情景模拟式、互动式、体验式、结构化研讨教学,拓展建成10个现场教学点。落实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的实施办法,2017年,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部以不同形式到党校进行了讲课,其他市级领导干部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也根据教学需要到党校进行讲课,讲课课时占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达到20%。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推荐5门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内容涵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三类。按照“建立十名优秀党校师资库”优秀教师推荐工作要求,推荐3名优秀教师并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推选出全市10名优秀党课教师,组织3名教师拍摄并报送“十部优秀党课课件”推荐课件。同时,加强教学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党校落实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4个规定并严格实施。组织教师深入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选派教师参加了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市委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推荐教师到红塔银行、工商银行、农村信用社、高开区、民政局、矿业公司等地上理论教育及党性教育课,充分发挥党校理论宣讲阵地作用;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将依法治市、意识形态、保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恐、男女平等、民族团结、统一战线等相关知识适时纳入教学内容。2017年,我校共组织教师外出讲课356余场,受教人数约5万人次(其中,宣讲或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117场次,听讲人数约2万人次)。

培训工作突出重点对象,渠道逐步拓宽,层次逐渐提高,培训质量有保证。培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执行“三定”“六不”、跟班管理、“五查”公示制度,同时,建立组织员(班主任)制度、学员学习考核、学员档案管理、毕业证颁发、教育培训质量评价等制度。培训过程既热情服务又严格管理,让学员“既来之,则安之”,尤其是在对外培训上有了新的突破,承办国外党政代表团(苏里南圭亚那党政代表团、老挝党政代表团和越南党政代表团)到澄江湿地公园、红塔集团、出流改道工程、大营街基层党建示范点等地开展现场教学,成功承办国务院医保资金座谈会、全省交警技能大赛、全市“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全年共举办培训班149期28100人次,其中:计划内班次25期4761人次(其中:主体班次13期2497人次),计划外班次124期23339人次(其中:国外班次4期86人次、国内市外11期3122人次)

函授工作方面,全面完成与昆明理工大学合办的2016级峨山供电局专科本科两个班、2014至2016级研究生班的毕业论文答辩、面授等教学任务,新招考2017级研究生班学生100名。

6、抓科研出精品,智库作用有效发挥

党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制定科研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和举办2次科研业务培训,认真组织科研攻关,提升科研质量,打造科研精品。全年共完成市级以上科研成果91项,其中:核心期刊3项、国家级成果6项、省级成果17项(省级刊物10项、省级课题4项、省级获奖成果1项、省研讨会2项),市级成果65项(市级刊物36项、市级课题16项、市研讨会13项)。一是抓好学校门户网站“教学科研”专栏平台建设,发布科研动态信息20条。积极拓宽科研载体—《玉溪日报》理论版“理论与实践”栏目,共刊载全市党校系统文章34篇(其中市委党校23篇),校刊《理论与宣传》出版6期,登载学术文章85篇。二是举办玉溪市“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征集论文169篇,评审出优秀论文19篇,入选论文16篇,共35篇。其中,市委党校优秀、入选各4篇。优秀论文和特约稿件正在着手准备公开出版工作。三是组织申报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研究工程重大课题等11项,与市直单位、党校系统的横向纵向交流合作课题9项,全市党校系统课题3项。全年共立项24项省市课题,组织各级教研人员参加理论研讨会21人次,组织科研成果13项参加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第九届(2015-2016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学校荣获科研工作组织奖。

7、抓班子带队伍,教职员工团结奋进

一是加强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带头落实党校姓党的各项要求,坚定正确办学方向,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提升。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务校务公开,主动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党组织生活严格规范,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党委和纪委的换届选举,校党委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和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党委会议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的内容。坚持领导带头、从严从实、常抓不懈,完善内控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得到严格执行,财物管理更加规范,清廉风尚更加浓厚。

三是重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制定《2017-2020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2017-2020年一流党校学科建设规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派教师66人次到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央党校等上级党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外学习培训和学术访问,3位教师到县区委党校挂职锻炼1年。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招聘5名教师,接收选调生1名,安置随军家属1名,同时。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聘请16名市级领导及部门领导到党校授课。加强与省内外党校(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市委党校、以及省内各地州党校)的交流联系,学习先进地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推荐市管干部2名,选拔任用3名科级干部。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制定玉溪市党校系统《讲师、助教(助讲)评审条件(试行)》《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考核评价,激发教师队伍献身党校教育事业的内在动力。同时,拓宽专业技术人员、参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渠道,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志愿者服务、扶贫帮扶等,不断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8、抓监督促廉政,监督执纪切实加强

校纪委进一步深化主业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监督执纪落实落细,明确“党委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的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的工作思路,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对学校重点岗位、工作中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和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例如:纪委委员列席校党委会,大型活动及会议方案提前交校纪委审核,签订合作协议时责成业务部门将协议经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审查意见,项目招投标时纪委委员参与监管,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脱贫攻坚、七县二区党校基础建设,食堂物资采买、物资验收、大额度现金备用金使用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落实推进。对全校OA文件办理情况、印章管理和使用、值班情况、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出督查通报、督查建议10份。

9、抓信息促“互联网+”,智慧校园逐步显现

紧紧围绕建设一流州市委党校目标,以“智慧校园”建设为引领,全力做好校园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创新图书和档案服务方式,不断开辟工作新局面。信息化建设方面,完成“军转办”教室建设和“情景模拟教室”建设方案拟定,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方案,积极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前期工作,尝试计算机应用系统自主研发工作。目前,已自主研发图书馆图书目录管理系统和党校信息管理系统并投入试运行。改造西部远程网,实现“军转办”录播系统融合,为教职工和学员学习西部教学课程提供便利。与此同时,在信息化系统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维护力度,用心用情做好期刊管理、图书采购和档案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

10、抓后勤提服务,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后勤工作始终围绕市委提出的一流的管理服务保障机制的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理念,突出以教学为中心,以满足党校教育工作需要为目标,建立健全后勤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等9个制度,以提供良好服务和有力的后勤保障为重点,在工作中坚持以“热情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素质、办事效率,加大新技术利用(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保证食品安全,组织职工参加全省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后勤服务技能展示活动,承接苏里南圭亚那党政代表团、老挝党政代表团和越南党政代表团以及国务院医保资金座谈会、全省交警技能大赛等高规格接待服务工作,为各会议、活动、培训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未发生安全及食品卫生事故,获得“玉溪市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称号。2017年,后勤共服务28100人次。认真履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恐等工作成员单位职责,绿化外包及景观提升、名木古树保护、消防、电梯安全、反恐演练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受到各方面一致好评,发挥了一流的服务保障机制的作用。

11、抓硬件强指导,党校系统整体迈进

学校硬件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争取493万元对校园西侧围墙进行改造和对老办公楼进行修缮,并新修校园周边栈道、人行道,建设校园生态系统。争取450万元建设情景模拟教室,配合市纪委做好老报告厅改造成玉溪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工作。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对县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办法》,健全完善对县区党校业务指导机制,共同搭建交流平台。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县区党校改扩建工程推进会议、教学科研培训工作会、常务副校长座谈会、业务指导工作会等。二是积极向市委争取对县级党校基础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大力推动县区党校的发展建设,与市财政局联发文件下达市级财政预算3500万元作为县区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与分配到资金的县区党校签订《项目支出进度承诺》,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不定期深入联系的县区委党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办学情况,帮助协调县区委党校与党委、政府的关系,解决实际问题,在教学科研培训后勤硬件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市委党校对县区党校的业务指导作用,全市党校系统齐头并进谋发展,齐心协力创一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84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2.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85万元,占总收入的0.3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1万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9.75万元,增加42.1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344.75万元,项目增加西侧危挡墙200万元,2016年1-9月后勤经营承包给尚九公司,2017年我校自己管理,非税收入增加,核拨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支付后勤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2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4.68万元,占总支出的79.34%;项目支出584.45万元,占总支出的20.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344.75万元,项目增加西侧危挡墙200万元,2016年1-9月后勤经营承包给尚九公司,2017年我校自己管理,非税收入增加,核拨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支付后勤人员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4.68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有所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西侧危挡墙200万元。我校西侧挡墙属于危挡墙,可能造成路过教职工及学员人身安全,顾拆除后修建栈道,已完工方便行人行走;教师培训经费,我校教师到延安党校、清华大学等参加培训;对老办公楼、学员楼进行修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上年相比,比重变化不大,金额比去年提高,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7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销,如办公费、水电费、邮寄费、后勤人员工资及后勤供货商货款;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0%。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及在职人员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2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82万元,下降2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2万元,下降8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3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公车改革。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万元,占69.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占3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科研、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科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9万元,主要原因我校后勤在2017年收回管理后产生的培训费上缴非税后核拨回我校,用于支付后勤人员工资及供货商货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办公费、支付后勤人员工资及供货商货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2,95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4.69万元,固定资产1,84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2958.1万元较上年增加,其中;流动资产11,14.6万元较上年增加235万元,固定资产1843.49万元较上年减少113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84518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5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58.18

1114.69

1843.49

1250.13

81.7

0

511.64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我校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54.77%,原因为年初预算包括3500万元县区党校改扩建项目,该笔资金按季度和项目进度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财政,不在我校核算。财政拨款结余变动原因为2016年无结转结余,2017年有20万元结转资金,为12月份拨入专家楼设备购买费,已于2018年付供货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

2018年9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28101111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0921035004605.doc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表20180921113101434.xls

数据包(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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