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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22 1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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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的干部的主渠道,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党校的主课是对学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研究机构,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阵地。党校具有作为思想库的优越条件,能够为党委和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和对策研究成果。党校是党的精神、文化汇聚之所,是对党员干部传承党的精神力量、夯实党员干部精神依托的神圣殿堂。市委党校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为目标,深化以教育为中心的各项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强化“科研立校、精品兴校”的意识,力争成为先进理论指导的、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领导干部的学校。使党校成为“干部爱来、学员接受、领导满意、社会好评”的学校,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玉溪市行政学校、玉溪社会主义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校姓党,牢记“社院姓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建设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的精神家园,提升素养的教育阵地,为玉溪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学用新思想,把牢政治方向。自觉向新思想对标看齐、以新思想定向领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校委会专题学、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辅导学、“三会一课”学、学习平台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化理论学习,召开10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教职工大会(含党员干部大会)、5次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以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担当新使命,遵循办学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质量和水平。通过校委会会议、校委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会议和教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学习《条例》、全国全省党校(行政院校)校(院)长会议精神、省委书记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建校7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及省委副书记调研玉溪党校工作精神和市委166次、175次常委会议精神、市委书记王力同志对党校工作指示要求,使全校教职工认识更透彻、精神更振奋、目标更明确、工作路径更清晰。研究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党校贯彻落实<条例>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20—2025年)》,从27个方面对贯彻落实《条例》进行部署。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党校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对党校工作要求的任务分工方案》,抓好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和督办事项落实。严格规范班次学制、完善教学布局,突出主业主课。加强教学、科研、咨询、学员管理、人才队伍、校风学风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和办学保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党校讲课制度,市级领导干部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到党校讲课占主体班次总课时比例达22.27%。

3.把握新要求,抓实主责主业。把党校姓党贯穿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作为教学培训的中心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筑牢思想阵地,提高教育实效,充分发挥校(院)职能作用。加强学科建设,制定“优势学科强势行动”任务清单,打造《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4门样板课。坚持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主业主课,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学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切实当好党的理论的布道者和党性锻炼的熔炉工。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强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库外脑和参谋作用。加强党委信息工作,报送47条党委信息、采用17条,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发挥理论宣讲阵地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创新学术载体,营造浓厚学术氛围,举办“龙马论坛”2期、“龙马谈吧”4期,刊发《理论与宣传》6期。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玉溪市域治理干部学院工作。

4.营造新氛围,抓好自身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校深度融合,抓班子强队伍,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制建设、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抓强班子带好队伍,扎实抓好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工作有效开展,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有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进一步抓牢。

5.有力推进党内法规研学各项工作。2020年8月31日,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在市委党校挂牌成立,并举办了第一期“党内法规研学论坛”。在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市委党校研学团队系统学习、深刻思考、兼收并蓄、凝聚共识,以坚强有力的担当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中央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中央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要点》的梳理编写工作,历经两个多月,完成起草,通过审定,印发全市有关领导干部参阅学习。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积极征求有关部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央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要点》,开展公开出版发行前期工作。同时,切实做好党内法规教材编写工作,《编写提纲》初稿已完成,党内法规进课堂(第一批)工作方案已报市委分管领导审定。党内法规研学中心的成立和研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在玉溪的全面贯彻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6.加强业务指导,注重协调发展。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党委落实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峨山、易门、红塔、澄江、元江5家党校完成改扩建,通海、新平、江川、华宁4家正在建设中,全市党校办学能力全面提升,峨山县委党校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组织县区党校领导、教师参加龙马论坛等学术研讨,举办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等,选派教师到县级党校授课,扎实推进县级党校建设。

7.抓好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设立“智慧校园”专项研发课题组,推进“智慧校园”软件自主研发工作。做好电子设备核查登记信息化工作,创新图书和档案服务方式,扎实推进数字图书资源平台搭建,推动共建共享“中国知网”数据库,推进中央党校“网上党校”在线学习平台使用,完成监控系统的维护替换,强化信息化系统管理和维护力度,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形成和完善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校园计算机局域网、多媒体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8.抓后勤强保障,力求精细服务。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后勤人员培训,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激励和惩罚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后勤工作的管理,切实推进行政后勤工作流程化、精细化、制度化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财务预决算工作,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抓实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恐、绿化日常管护、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校园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全年各类会议、培训无重大安全及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属于财政一级核算单位,内设15个科室,从事行政管理(党务管理)的内设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培训科、对外联络科、行政财务科、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函授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从事教辅科研管理的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市情教研室、理论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科研科、教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其他人员65人,主要是工勤人员17人,专业技术人员48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收入合计2,96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3.15万元,占总收入的98.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45万元,占总收入的1.1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9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19年度收入合计2,78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3.66万元,占总收入的98.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2.48万元,占总收入的1.1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90万元,占总收入的0.46%。2020年与2019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49万元,原因为离退休人员死亡申请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贴、2020年培训计划增加,非税收入增加后非税核拨资金增加;2020年与2019年对比,事业收入增加0.97万元,原因为与省委党校合作的研究生班人员增加,收入增加;2020年与2019年对比,其他收入减少7.11万元,课题减少,课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支出合计2,95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3.33万元,占总支出的98.85%;项目支出33.91万元,占总支出的1.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2,77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67万元,占总支出的99.83%;项目支出4.79万元,占总支出的0.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与2019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54.66万元,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死亡申请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贴、2020年培训计划增加,非税收入增加后非税核拨资金增加;2020年与2019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29.12万元,原因为2020年度我校新成立党内法规研学中心,增加项目经费15万元。根据市委要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3.33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8.67万元。2020年与2019年对比增加154.66万元,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死亡申请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贴、2020年培训计划增加,非税收入增加后非税核拨资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1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9万元。2020年与2019年对比增加29.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校新成立党内法规研学中心,增加项目经费15万元。根据市委要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项目经费增加。

项目具体开展情况

1.按照《关于推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拟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成立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市委党校起草了《关于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的组建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领导意见,经批示成立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成立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项目经费15万元。具体实施:在市委党校挂“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牌子,在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对公开发布且有效执行的中央党内法规进行系统梳理,按照不同的执行主体分类编纂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成立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项目实施已完成,共计项目经费15万元。

2.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专项经费18.91万元,8月14日至16日举办,学制3天。采取视频直播+分课堂集中培训的方式,设市主课堂、市分课堂和各县(市、区)分课堂共11个课堂,对全市市管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开展集中轮训。市主课堂设在市委党校,市分课堂设在聂耳大剧院,各县(市、区)分课堂分别设在电子政务系统视频会议室。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已圆满完成,共计项目经费18.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3.29万元,2020年与2019年相比增加201.02万元,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死亡申请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贴、2020年培训计划增加,非税收入增加后非税核拨资金增加,2020年度我校新成立党内法规研学中心,增加项目经费15万元。根据市委要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7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销,如办公费、水电费、邮寄费、后勤人员工资及保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3%。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及在职人员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5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5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65万元,下降3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2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科研、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2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04万元,2020年与2019年对比减少126.7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办公耗材、电费、洗涤费等费用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办公费、差旅费、支付后勤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后勤洗涤费及天然气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1645.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0.1万元,固定资产655.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9项,账面原值51.0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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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党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深改组的要求,完善了内控制度、资金管理流程化以及后勤管理标准化的相关制度;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1)学员培训绩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2020年共举办培训班(含会议)141期合计20079人次,质量指标:培训学员合格率到达95%以上。满意度指标:学员满意度达到100%。(2)科研绩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2020年取得科研成果102项,其中:核心期刊3项、国家级成果7项(报刊4项,国家级课题1项、国家级采用1项、国家级获奖1项),省级成果56项(采用1项,报刊38项,课题9项,研讨会3项,获奖成果5项),市级成果36项(采用3项,报刊31项,课题2项)。(3)举办宣传类班次。产出数量指标:组织骨干教师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理论宣传宣讲。2020年共选派19名教师外出宣讲513场,受众人数约4.63万人次。(4)绿化古树保护。产出数量指标:2020年美化校园绿化85亩的绿化基地,保护古树21棵。(5)满意度指标:学员对校园环境满意度达到100%。(6)社会效益指标:为学员培训提供良好环境。整体评价良好。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年初预算制定指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能反映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的干部的主渠道,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党校的主课是对学院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的基本职能。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为目标,深化以教育为中心的各项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强化“科研立校、精品兴校”的意识,把我校办成先进理论指导的、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领导干部的学校,使党校成为“干部爱来、学员接受、领导满意、社会好评”的学校,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出新贡献。

存在问题:学员满意度调查不够全面。2021年重新更改调查内容,做到更详细,更全面。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2020年8月14日至16日举办,学制3天。采取视频直播+分课堂集中培训的方式,设市主课堂、市分课堂和各县(市、区)分课堂共11个课堂,对全市市管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开展集中轮训。

(2)项目二:成立云南省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1.在市委党校挂“玉溪市党内法规研学中心”牌子,在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2.对公开发布且有效执行的中央党内法规进行系统梳理,按照不同的执行主体分类编纂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28101111

附件:2021112315422917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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