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或地方重要活动前后成为农民工上访高峰期和敏感期,楼顶、吊车高空逼跳等极端讨薪事件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重大热点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已经成为影响一个地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现实隐患,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和应急周转金等保障机制,明确规定,“三金”制度不完备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不得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新开工工程项目不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执法监察部门积极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履职,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工作,但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一是少数部门和领导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视不够,对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认识不足,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有的觉得多少年都过来了,存在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 二是一些单位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把握不准,对建立“三金”制度认识有误区,有的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招商引资工作对立起来,生怕要求投资企业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会影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部门工作,导致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力。 三是少数地方政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制度联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保障执法力量落实有差距。 四是违法转包、违法借挂资质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监管不到位,加重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形成与解决的难度。有的施工企业主恶意欠薪,出于“少给工人点,自己就多赚点”的观念,千方百计找借口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甚至鼓动农民工上访和以危险方法讨薪,扩大和激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的风险和危害,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增强民生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面完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任务。 二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和依法建设的机制。核心问题是不折不扣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和应急周转金等“三金”制度,把“三金”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做到资金不落实不审批、不开工,社会性投资要落实工资性支出保障,为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坚实的保障机制。 三要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和教育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增强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信息标牌上,增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拨付情况信息,按月公布,接受农民工和社会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要加大建筑市场整顿治理。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发包后管理,建立“承包商”支付农民工工资信誉档案,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的相关资料和信誉情况在媒体上公布,对于上“黑名单”的承包商,限制或取消其在当地建筑市场上参加工程投标资格。 五要完善各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制度联系协调机制和维稳处置预案,提高施工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对违法施工企业和操纵指使恶意讨薪人员的查处,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陈向春) 编辑:何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