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庹进烨 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全会《决定》中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可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是某些领导、某些领域、某些部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齐行动,从上到下,任何人都要对法律产生敬畏感,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中国,首先,在全民心中要形成共识,法律无处不在,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建设法治中国至关重要。然后,要认真践行并积极为之,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一、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 应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四中全会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每一环节都作出了全面部署,最终落脚点就是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因此,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也就成为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法治信仰也就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核心问题。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关键要转变人的思想观念。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敬法”氛围淡薄,钻法律空子、“法不责众”心态普遍,习惯于找门路、托关系、请客送礼,究其原因,就在于全社会法治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扭转这种现象,消除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人治观念,关键要靠领导干部。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同法治、信仰法治,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还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让法治进学校、进教材,从娃娃抓起,让每个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只要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的种子就一定会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必将蔚然成风。 二、 弘扬法治精神,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在法治中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方针中,全民守法是基础,它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没有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全民守法也是法治社会最重要的标志,那么如何做到全民守法?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还有我们的法治工作者要率先垂范,给社会作表率,带头做到不折不扣,符合法治意义上的守法。其次,要激发人民群众对建设良好法治国家的期待,激发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社会的热情,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去。让法治精神深入到全体公民的血液中,解决当下中国公民信仰缺失的问题。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每个公民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公民崇尚道德,让公民树立起法治信仰,感受到法治的价值魅力。 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为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参与法治实践的途径。弘扬法治精神,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诚然,实现全民守法是一个渐进的、漫长的过程,虽然漫长,但我们每走一步,离目标就更近一步。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有丰厚的法治土壤,其中应蕴藏着全民知法、信法、用法的养料,所有这些又为全民守法强基固本,而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石。 编辑:何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