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龙娘 要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目标,不仅要完善法律体系,同时要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让法治思想铭刻在每一个人心中。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最重要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才是国家真正的宪法。”可见,法治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法治的权威源于人们的真诚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让人们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够对法治自觉认同并由此产生信仰,从而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弘扬法治精神要不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而对于每个公民来说,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要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在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还要培育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内在要求和精神动力,其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有关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要从宣传教育着手——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当前,为有效完成这一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优势,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培育法治文化必须强调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只有在全体公民积极主动参与的基础上才可能真正实现。因此,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以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从而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树立法治意识,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工作中也不可或缺。公民法治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近年来,公民的法治意识虽然在总体上有了较大提高,但因为历史传统、文化观念、政治体系、公民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首先须提高全体公民对法律作用的认识。让全体公民意识到法律不仅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武器,自觉遵守法律就是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办事就是依法维权。其次,要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教育。要从小学到大学开设法治意识教育必修课,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让他们不仅不能违法犯罪,而且还要让他们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力和要承担的义务,从而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最后,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当好全民学法守法的模范践行者和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所以,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最终形成全社会遵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何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