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绍宏
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为新形势下地方党委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规范了程序、明确了职责。组织部作为县委的重要组成部门,要对照“三严三实”的标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争做“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干成事”的先锋和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对党忠诚,做“讲政治”的先锋和模范。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简而言之,就是要讲政治,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方向。作为组织部部长,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坚定,找准向党中央看齐的坐标,切实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履行政治责任,使组织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紧密对接,把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做好地方党委的针对性、实效性。
注重品行,做“重公道”的先锋和模范。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组工干部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我们要大力弘扬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先进组工文化,从严治部,健全部门规范化运行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运转科学有序、简便高效,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模范部门。特别是在今年的县委换届中,组织部要牵头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以组织工作的严谨态度,认真落实好关于地方党委组成和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常委会委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好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递补、补选、辞职、自动终止等方面的要求。
勤于学习,做“业务精”的先锋和模范。组织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这就要求我们的组工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学习观,自觉将学习当做一种生活态度和工作责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条例》关于地方党委工作的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监督追责等方面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着力完善县委运行机制,推动县委工作运转制度化、规范化。
严守纪律,做“作风好”的先锋和模范。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以身作则、尊重制度、维护制度,带头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不搞“一言堂”;要带头发扬民主,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及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廉洁务实,做“干成事”的先锋和模范。一方面,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始终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进而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廉洁务实。另一方面,要“忠诚、干净、担当”,努力落实好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干部和人才工作,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尽职免责”机制,为全县干部干事创业戴上“护身符”,努力培养和管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创新激励机制,持续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激发各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自觉担当的热情,激活方方面面干事创业积极性,以机制凝聚合力,推动县域各项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