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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意识”强化县委领导核心作用

2016-07-06 09:17:39

□元江县委书记 黄太文

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地方党委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规矩和重要遵循。

作为县委的“班长”,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就是要强化“四个意识”,真正把县委建成“党性强、勇担当、讲规矩、揽全局”的战斗堡垒。

要强化看齐意识抓落实。要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妄议中央、阳奉阴违,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发生,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委权威。要在贯彻落实上搞好结合,在融会贯通上做好文章,真正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做好决策,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保证全县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有序地发展,推动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元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要强化责任意识抓落实。

要把责任担当贯穿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及各领域,既当好推动发展的“一线总指挥”,又当好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领域中的研究决定职权,坚持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蓝图,坚定不移走“全力转方式、调结构,提升一产、促进二产、强推三产,努力打造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的产业发展路子,着力建生态、优招商、强投资、重科技,突出抓实特色生物资源、清洁能源、文化旅游三大产业,

努力把元江建设成为云南最美热区、云南热区特色生物资源开发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冬季避寒旅游胜地。要着力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与全市同步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要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要强化制度意识抓落实。

要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做合格的“掌舵人”,当“班长”不当“家长”,搞“议事堂”不搞“一言堂”,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决策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要积极推动建立对决策的有效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实行县委决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建立决策台账,明晰决策责任,抓好决策实施。

要健全完善“常委分工负责制”,支持各位县委常委按照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按规矩、按制度、按集体意志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要强化核心意识抓落实。

要保持政治定力,培育全局眼光,增强战略思维,加强统筹兼顾。要带领县委班子身先士卒,带头示范,切实引领带动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同县委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在监督中做事,在议事中干事,做到一条心、一盘棋、勇担当,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不畏难、不避险、不旁观,着力推动工作的落实,切实形成在推动元江跨越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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