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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种意识 做好三个表率
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016-07-06 09:18:11

□  红塔区委副书记、区长 方洪

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立足于新的历史方位,着眼制度建设,确立了地方党委工作规则,为引领地方党委规范运行提供了科学指南。红塔区作为全市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着“争先创优跨越发展”的重要责任,在学习贯彻《条例》中,要努力强化“三种”意识,做好“三个”表率,全面加强和改善区委领导,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

强化看齐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做维护权威的表率。《条例》要求,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在学习贯彻上做表率。坚持带头学习、精读原文、深悟原理,不断增强对习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内政外交、治党治国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要在维护大局上做表率。把红塔区实际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红塔区发展融入到国家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上来谋划、思考和定位,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在令行禁止上做表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强化责任意识、发挥核心作用,做总揽全局的表率。《条例》规定地方党委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对地方党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和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把发挥把关定向作为第一标准。科学分析形势、正确把握大势,不断提升班子整体政治判断力,在事关地方建设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上,统一意志、决策部署、推动落实。要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第一要求。严格按照区委常委班子规则议事,切实增强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区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把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作为第一推力。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支持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越位。

强化标杆意识、始终从严从实,做落实责任的表率。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要落实选人用人责任。注重在一线培养考察干部,着力选拔政治可靠、服务科学发展、作风良好的干部。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区、产业强区、创新活区、开放兴区”四大发展战略,打造创新引领的活力红塔、绿色发展的宜居红塔、开放文明的魅力红塔、共建共享的幸福红塔和滇中城市经济圈区域性中心城市,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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