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宁县委书记 黄云鹍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为新形势下地方党委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规范了程序、明确了职责、提供了遵循。作为县委书记,我将带头深学《条例》,发挥表率作用,引领县委班子成员践行《条例》,坚持“四个结合”,不断提高县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相结合。带领县委班子及全县党员干部,一方面抓紧抓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华宁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开展“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全面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特色兴县、开放活县”战略,用心用力、抓紧抓实全面深化改革、产业建设培育、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奋力闯出一条具有华宁特色的跨越式发展路子,确保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华宁建成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示范区、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集区和经济繁荣、生态宜居、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健康幸福的玉溪东部门户。
坚持领导经济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全县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当前,要认真做好县委换届相关工作,引导干部严守“九严禁”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切实选好用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抓紧作风建设,为华宁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以“基层党建推进年”为契机,深入推进“三个行动计划”、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等工作,建设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重视听取和研究不同的意见,当好“班长”不当“家长”,不断提高县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要求,引导班子成员不搞“各人自扫门前雪”,既要抓好分工的工作,也要善观大势、善谋大局,为华宁经济社会发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坚持党委领导和支持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相结合。团结带领县委一班人,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履行职责,坚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全县重要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县委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工作汇报等制度,促进县级班子协调高效运转。积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积极搭建县委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基层单位之间的桥梁,围绕县域发展建设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形成推动华宁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