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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治“四风”需驰而不息

2020-06-24 15:31:04

□ 秦俊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纪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从近期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看,少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禁而未绝,有的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有的以加班、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思想认识要再提升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原则,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构建“清廉玉溪”的重要抓手,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形成习惯,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担当要再压实

“一把手”是一个单位和部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层层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完善责任清单、约谈问责等制度机制,分层分类压实责任,不断推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加强与有关机关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吃喝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八个方面专项整治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专项整治中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

监督执纪要再强化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自查自纠工作贯穿整个工作始终,对标对表,逐一排查,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督促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把握政策纪律要求,主动排查八个方面问题,上报问题、整改问题,帮助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在履职尽责中体现担当作为。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善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认真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与信访、督查、网信、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相互通报、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的动态监管,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监督。

制度纪律要再健全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是要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信访、督查、网信、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长期联席会议制度,把各部门的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推进、相得益彰。二是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同时,将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要认真抓好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要“以小见大”、寸步不让,抓具体、抓落实、强约束,对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有规不依、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问责相关领导。四是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广泛运用谈话提醒、组织谈心、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五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制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抓典型、抓通报、抓曝光,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敢于处理问题,用好问责利器,充分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真正履行好、扛起来,落到实处。同时,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反弹回潮。(作者单位: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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