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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委党校对《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再学习再部署

2020-03-21 19:39:00

本网讯 2020年3月18日,市委党校召开校委会议传达市委常委会第166次(扩大)会议精神,再学习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条例》再安排再部署。

市委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常委会第166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对做好新时代玉溪党校(行政学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党校(行政学校)要以学习贯彻《条例》和市常委会第166次(扩大)会议精神为契机,扎实有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学、科研、咨政等各项工作中走深走实,努力开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全市党校(行政学校)务必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要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条例》学习,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全市党校(行政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专题培训等形式,原原本本学、深入研讨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条例》的各项要求上来,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以《条例》为根本遵循,着力加强教学培训、科研资政、队伍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提升全市党校(行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

二是要持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对照条例,坚持“党校姓党”贯穿全过程。深入把握党校(行政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抓紧主业主课不放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增强党校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玉溪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思想理论建设;坚持质量立校。《条例》明确把质量立校作为办学重要原则。全市党校(行政学校)要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精品科研、新型智库、后勤保障、智慧校园建设等工作,结合玉溪本地特色和干部成长规律,拓展联合办班、对外办班路径,加强与省委党校、省外党校、省内州市党校联系交流,持续提高办学质量;强化从严治校。把从严治校作为党校(行政学校)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严以治教、严以治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相结合,把从严治党的规律充分运用到从严治校的实践当中,强化校风和学风建设。

三是要持续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全市县级党校大多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基础设施严重老化落后,个别党校更是无教室、无宿舍、无食堂,被省委列为重点整改和督查对象。自2016年开始,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经费补助。目前,市级财政已投入专项补助经费6650万元,县(市、区)投入资金52005.01万元,红塔、澄江、易门、峨山、元江党校建成投入使用;通海、江川、新平党校正在建设中。当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着眼建设高水平干部培训基地,大力推进教育教学创新;着眼建设高水平智库和理论高地,大力推进科研能力建设;着眼建设高水平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着眼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人才强校;着眼新时代发展机遇,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同时,多方筹措资金,持续推进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一流党校建设步伐。(宣传科  薛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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